一、基础信息
单位名称 |
江苏齐发品质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132100056032031XL |
注册地址 |
高邮经济开发高邮市电池工业园 |
经营场所地址 |
高邮经济开发高邮市电池工业园 |
法人代表 |
居春山 |
电 话 |
0514-85081990 |
经营废物的类别 |
废旧铅蓄电池(HW49) |
经营方式 |
收集、贮存 |
经营规模 |
20000吨/年 |
二、排污信息:
根据《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术指南》及《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》,结合本项目的排污特征,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:
项目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,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;
项目正常工况下不新增废水排放,无水污染物总量要求;
固废完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综合处置。
1、 废气:非工况情况下,本项目可能产生硫酸雾、铅尘,通过集气罩收集后,经碱液喷淋喷淋装置处理后,通过1个20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,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标准;
2、 废水: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产生废水排放量,非正常工况下预计产生清洗废水及废气吸收废水共计约50m3/a,该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汇流至应急池,后接管至厂内含铅废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,处理后进入厂内含铅废水监控池,经在线监测合格后经生产废水(含铅)厂排口排入工业园生产污水管网,不合格则泵入厂内含铅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池进行再次处理,合格后方经厂区1#总排口排放。废水总排口中pH值、COD、SS、总铅排放浓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《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0484-2013)中表3标准限值。
3、 噪声:西、北侧厂界监测点昼间、夜间等效声级值执行的标准为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表1中3类标准;东、南侧厂界监测点昼间、夜间等效声级值执行的标准为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表1中4类标准;
4、 固体废弃物:本项目运行期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废铅蓄电池;非正常工况下产生处理电池泄漏的废棉布和拖把。废铅蓄电池、处置电池泄漏产生的废棉布和拖把均属于危险废物,委托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。
三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:
项目环评及批复情况:废旧电池收集、贮存(不含拆解处置)项目位于高邮经济开发区高邮市电池工业园,于2016年10月委托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》,并于2017年1月份取得高邮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(邮环许可[2017]1号),于2017年9月23日通过了高邮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。
四、年度危险废物接收、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:
本项目主要包括废旧电池(废旧铅酸蓄电池、废旧锂电池)收集、贮存两部分,其中收集系统主要通过收集废旧电池,由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至厂区暂存库。废旧电池经暂存后,由专用车辆运输至相关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,此项目不包含任何和电池拆解、再生处置有关工序,仅为废旧电池的收集、分类、暂存及周转。
危废收集、贮存、转移汇总表 |
||||||||
日期 |
产废单位 |
废物名称 |
废物类别 |
入库数量(t) |
出库数量(t) |
出库去向 |
转移联单号 |
库存数量(t) |
2017-9-1 |
江苏富威能源有限公司 |
废旧铅蓄电池 |
HW49 |
1.53 |
0 |
- |
321049201709010007 |
1.53 |
2017-11-30 |
- |
废旧铅蓄电池 |
HW49 |
0 |
1.53 |
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|
321049201711300008 |
0 |
五、年度次生危险废物产生、贮存和流向情况:
运营期间无次生危险废物产生。
六、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:
1、废气处理:项目从事铅蓄电池的收集和贮存,废蓄电池贮存区为短期暂存,项目正常工况下,无废气排放;非正常工况下产生将产生硫酸雾、铅尘废气,经微负压集气装置收集后,经碱液喷淋喷淋装置处理后,通过1个20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。
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硫酸雾、铅尘、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中相关标准限值。
2、废水处理:公司厂区内实行“雨污分流”和“清污分流”体制,污水分质处理,雨水等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。
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新增废水排放量,但非正常工况下预计产生清洗废水及废气吸收废水共计约50 m3/a,该废水送厂内含铅废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,处理后部分回用至生产,部分进入厂内含铅废水监控池,经在线监测合格后经生产废水(含铅)厂排口排入工业园生产污水管网,不合格则泵入厂内含铅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池进行再次处理,合格后方可排放。进入工业园生产污水管网的废水排入园区含铅废水监控池,由园区进行二次在线监控,合格后排入东平河,不合格由园区含铅废水应急处理装置再次处理,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,最终纳污水体为东平河。
3、噪声防治: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换、送气风机、叉车及运输车辆等,噪声声级范围70~90dB(A)。防治原则是:先降低声源,再从传播途径上减小噪声。为确保本次工程场界噪声达标,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:
(1)风机设置隔声罩,隔声罩降噪效果可以达到15dB(A)以上。
(2)水泵设置隔声罩,隔声量可达15dB(A)以上,隔声罩采取隔声措施后考虑了通风散热,采用了两侧通风。
(3)高噪声设备尽量与场界保持一定的距离,能够保证场界噪声达标。
(4)加强绿化,场界周围要种植高大的阔叶树木,以增加立体防噪效果,既美化环境又达到降尘降噪的双重作用。
(5)运行车辆加强检修,避免因车辆发生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大通过采取减振、隔声和消声等治理措施后,本项目的噪声源可降噪25~30dB(A),
再经距离衰减后,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,西、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标准,东、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4类标准,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功能不下降,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。
4、固废处置:
(1)固废处置措施
本项目运行期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铅酸蓄电池;非正常工况下产生处理电池泄漏的废棉布和拖把。废铅酸蓄电池、处置铅酸蓄电池泄漏产生的废棉布拖把属于危险废物。废蓄电池回收后置于贮存库废电池暂存区,处置废铅酸电池泄漏的废棉布、拖把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,定期委托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。
(2)固废暂存措施
本项目贮存的废铅酸蓄电池本身就为危险固废,贮存仓库地坪、应急池均采用玻璃纤维布和环氧树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,设计防渗系数≤10-10cm/s,符合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以及2013年标准修改单、《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(HJ519-2009)、《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运输技术规范》(HJ2025-2012)的要求。
七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:
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,委托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专项应预案》,并在高邮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(备案编号:3210842017003);项目建设了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,配备齐全环境应急和消防应急装备、物资。
八、环境监测方案和自行监测情况等:
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签订了《委托监测合同》,依据在高邮市环境监测站备案的《日常监测方案》定期对我公司各项污染物情况进行监测。
公司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,购买配备了便携式重金属监测仪,做好自测工作,同时在废水排口设置了在线监测仪器,对废水排口的排污数据进行实时监测,确保达标排放。
一、基础信息
单位名称 |
江苏齐发品质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132100056032031XL |
注册地址 |
高邮经济开发高邮市电池工业园 |
经营场所地址 |
高邮经济开发高邮市电池工业园 |
法人代表 |
居春山 |
电 话 |
0514-85081990 |
经营废物的类别 |
废旧铅蓄电池(HW49) |
经营方式 |
收集、贮存 |
经营规模 |
20000吨/年 |
二、排污信息:
根据《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术指南》及《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》,结合本项目的排污特征,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:
项目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,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;
项目正常工况下不新增废水排放,无水污染物总量要求;
固废完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综合处置。
1、 废气:非工况情况下,本项目可能产生硫酸雾、铅尘,通过集气罩收集后,经碱液喷淋喷淋装置处理后,通过1个20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,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标准;
2、 废水: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产生废水排放量,非正常工况下预计产生清洗废水及废气吸收废水共计约50m3/a,该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汇流至应急池,后接管至厂内含铅废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,处理后进入厂内含铅废水监控池,经在线监测合格后经生产废水(含铅)厂排口排入工业园生产污水管网,不合格则泵入厂内含铅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池进行再次处理,合格后方经厂区1#总排口排放。废水总排口中pH值、COD、SS、总铅排放浓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《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0484-2013)中表3标准限值。
3、 噪声:西、北侧厂界监测点昼间、夜间等效声级值执行的标准为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表1中3类标准;东、南侧厂界监测点昼间、夜间等效声级值执行的标准为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表1中4类标准;
4、 固体废弃物:本项目运行期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废铅蓄电池;非正常工况下产生处理电池泄漏的废棉布和拖把。废铅蓄电池、处置电池泄漏产生的废棉布和拖把均属于危险废物,委托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。
三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:
项目环评及批复情况:废旧电池收集、贮存(不含拆解处置)项目位于高邮经济开发区高邮市电池工业园,于2016年10月委托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》,并于2017年1月份取得高邮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(邮环许可[2017]1号),于2017年9月23日通过了高邮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。
四、年度危险废物接收、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:
本项目主要包括废旧电池(废旧铅酸蓄电池、废旧锂电池)收集、贮存两部分,其中收集系统主要通过收集废旧电池,由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至厂区暂存库。废旧电池经暂存后,由专用车辆运输至相关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,此项目不包含任何和电池拆解、再生处置有关工序,仅为废旧电池的收集、分类、暂存及周转。
危废收集、贮存、转移汇总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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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产废单位 |
废物名称 |
废物类别 |
入库数量(t) |
出库数量(t) |
出库去向 |
转移联单号 |
库存数量(t) |
2017-9-1 |
江苏富威能源有限公司 |
废旧铅蓄电池 |
HW49 |
1.53 |
0 |
- |
321049201709010007 |
1.53 |
2017-11-30 |
- |
废旧铅蓄电池 |
HW49 |
0 |
1.53 |
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|
321049201711300008 |
0 |
五、年度次生危险废物产生、贮存和流向情况:
运营期间无次生危险废物产生。
六、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:
1、废气处理:项目从事铅蓄电池的收集和贮存,废蓄电池贮存区为短期暂存,项目正常工况下,无废气排放;非正常工况下产生将产生硫酸雾、铅尘废气,经微负压集气装置收集后,经碱液喷淋喷淋装置处理后,通过1个20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。
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硫酸雾、铅尘、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中相关标准限值。
2、废水处理:公司厂区内实行“雨污分流”和“清污分流”体制,污水分质处理,雨水等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。
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新增废水排放量,但非正常工况下预计产生清洗废水及废气吸收废水共计约50 m3/a,该废水送厂内含铅废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,处理后部分回用至生产,部分进入厂内含铅废水监控池,经在线监测合格后经生产废水(含铅)厂排口排入工业园生产污水管网,不合格则泵入厂内含铅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池进行再次处理,合格后方可排放。进入工业园生产污水管网的废水排入园区含铅废水监控池,由园区进行二次在线监控,合格后排入东平河,不合格由园区含铅废水应急处理装置再次处理,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,最终纳污水体为东平河。
3、噪声防治: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换、送气风机、叉车及运输车辆等,噪声声级范围70~90dB(A)。防治原则是:先降低声源,再从传播途径上减小噪声。为确保本次工程场界噪声达标,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:
(1)风机设置隔声罩,隔声罩降噪效果可以达到15dB(A)以上。
(2)水泵设置隔声罩,隔声量可达15dB(A)以上,隔声罩采取隔声措施后考虑了通风散热,采用了两侧通风。
(3)高噪声设备尽量与场界保持一定的距离,能够保证场界噪声达标。
(4)加强绿化,场界周围要种植高大的阔叶树木,以增加立体防噪效果,既美化环境又达到降尘降噪的双重作用。
(5)运行车辆加强检修,避免因车辆发生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大通过采取减振、隔声和消声等治理措施后,本项目的噪声源可降噪25~30dB(A),
再经距离衰减后,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,西、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标准,东、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4类标准,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功能不下降,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。
4、固废处置:
(1)固废处置措施
本项目运行期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铅酸蓄电池;非正常工况下产生处理电池泄漏的废棉布和拖把。废铅酸蓄电池、处置铅酸蓄电池泄漏产生的废棉布拖把属于危险废物。废蓄电池回收后置于贮存库废电池暂存区,处置废铅酸电池泄漏的废棉布、拖把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,定期委托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。
(2)固废暂存措施
本项目贮存的废铅酸蓄电池本身就为危险固废,贮存仓库地坪、应急池均采用玻璃纤维布和环氧树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,设计防渗系数≤10-10cm/s,符合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以及2013年标准修改单、《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(HJ519-2009)、《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运输技术规范》(HJ2025-2012)的要求。
七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:
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,委托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专项应预案》,并在高邮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(备案编号:3210842017003);项目建设了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,配备齐全环境应急和消防应急装备、物资。
八、环境监测方案和自行监测情况等:
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签订了《委托监测合同》,依据在高邮市环境监测站备案的《日常监测方案》定期对我公司各项污染物情况进行监测。
公司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,购买配备了便携式重金属监测仪,做好自测工作,同时在废水排口设置了在线监测仪器,对废水排口的排污数据进行实时监测,确保达标排放。